当专利申请内容申请人提供完成后,我公司专利代理人或工程师将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6条“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求书等文件”和中国专利法第27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的要求,为申请人或发明人提供专业的专利撰写工作,这一部分的内容对于中国专利局是否授予发明人或申请人的专利权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申请人/委托人应提供:
(1) 比较清楚地表述欲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或构思。
(2) 确定申请专利的类型(即发明、新型、外观设计)。
(3) 发出委托代理的指示并缴纳相关的官费及代理费用。
(4) 在上述内容确定后我公司代理人将为申请人/委托人提供:
a. 判断该专利申请是否符合申请专利的基本条件,并确定或建议申请专利的
类型。
b. 确定后开始进行撰写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工作。
c. 修改附图或绘制附图。
d. 准备申请表格、复印文件。
e. 将专利申请递交中国专利局并取得申请号和申请日。
f. 同时,代缴申请官方费用。
g. 为发明人或申请人转达官方审查过程中的各种文件,转达审查员意见及提出
答辩意见。
h. 最为重要的是帮助申请人完成专利审查过程中各种法律期限并提供相应的
流程管理和监控。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